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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茵,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吗?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3-02 23:11:59 / 个人分类:律师感悟


《劳动合同法》可以说是有史以来争议最大的一部法律,刚刚出台就上演了“华为门”,接着是包括张五常在内的经济学家们群起而攻之,也有法学界的劳动法专家华东师范大学的董保华教授提出批评意见,接着就是外资撤资,据《搜狐新闻》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曾经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这次参加两会准备向大会递交三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世界经理人管家f F-u8vB ~

《劳动合同法》到底怎么了?世界经理人管家{5[&NkiL'`,t;H r

我认为《劳动合同法》有两个方面的问题最令企业界不满,一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像张茵提出的要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取消“铁饭碗”。但是,为什么一直实施的《劳动法》也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就没有这样大的轰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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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修改有两大问题,一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太容易了。一年不签订书面合同,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工作十年,使得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成了常态,而《劳动法》时代,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常态。有立法者出来辩护说,无固定期限不等于“铁饭碗”,其实看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就会发现,解除一个劳动合同有多难了,虽不是没有解除的可能性,在实践中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条件解除合同非常困难,不利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像杰克.韦尔奇那样用人理论在中国实施更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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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劳资权利义务明显失衡。资方解除劳动合同势必登天,但是员工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天通知,没有任何其他的附加义务。换句话说,劳动合同只对企业有约束力,对于工人没有约束力,如果说约束力的话,就是一个通知的义务。有立法者提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只对劳动者有利……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者把企业当成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劳资共赢面。不知道如此简单的就可以炒企业的鱿鱼的制度,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怎么可能形成。如果一定稳定的话,就是一些平庸的职工,估计跳槽也没有人要,只好“稳定”的呆在企业里靠天吃饭。世界经理人管家-J-kBV[)s

第二个方面的问题就是社会保险的衔接问题。按照现行的制度和《劳动合同法》的结合,企业的员工都要缴纳社会保险,人人有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很多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又多是候鸟型的,在一个单位稳定的待几年的可能性很小,他们一般在老家结婚后就不再出来打工,或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完全根据农村的生产安排,对于社会保险如此苛刻的领取条件,他们也没有兴趣缴纳社会保险,他们更关注的是现在拿到多少钱。而一个职工的养老保险平均在300元左右,职工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他们是不愿意承担那一部分的,毕竟只有一两千元的工资,拿出一二百元缴纳那个不知哪年哪月才能受益的社会保险是很令人心疼的。尤其是一些不守法的企业以不交保险为条件,引诱农民工。在员工看待同样的工资,守法企业要比不守法的企业多承担30%左右的成本,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劣币驱逐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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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一些解除合同的补偿问题,也令企业不满,但以以上两个问题最属于“企业不喜,员工不爱”,纯粹是立法者自说自话。如果一部法律得不到社会的认可,只有立法者自我感觉良好,这部法律就确实有问题了。其实看看《劳动合同法》的“攻守双方”就可以了,攻击这部法律的几乎是全民式的,拥护《劳动合同法》的只有一些立法者。这难道不说明问题吗?!世界经理人管家"U0IN},A 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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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劳动合同法 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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