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男女婚恋是没有“AA”制的,这是由中国传统决定的,但在我国古代,男人虽然负担了家庭的绝大部分经济来源,但在家中却是起绝对支配地位的,他可以“三妻四妾”,“夫为妻纲”,无人指摘。但在现代,传统价值观与现代的“平等、独立”价值观却得到了完美的结合,这与美国是大不相同的,在承担经济责任上,部分女性对于传统的服从却是惊人地一致,而在家庭地位上,几乎所有女性都要求与男性平等,甚至是要求男性心甘情愿接受“妻管严”的规则。
部分女性“一切皆为自己有利”的原则使得中国的男女平等具备显著的中国特色,女性虽然在就业上面临着与其它一切国家相同的性别歧视外,但在与男性相处上,使男性自觉承担了一部分本不应当承担的多余“责任”。女性虽处于社会弱势地位,但却“貌弱势强”,反呈现出“阴盛阳衰”态势。笔者认为,男性过多地承担起过多的社会“责任”大大地增加了男性的社会压力,这反使女性的社会压力相对减轻,使其更能够“脱颖而出”而造成“阴盛阳衰”。
摆脱了传统“三从四德”、“夫为妻纲”的束缚,又把传统对男性的压力反置于男性身上,使男性过多地承担起传统与现代双重“责任”,而自己却完全不用承担传统的任何责任,使得当前中国城市女性扬眉吐气起来,她们充分利用现代社会赋予她们的“自由、平等和独立”权利,在恋爱婚姻当中如鱼得水,进退自如。
男性身上背负着“传统义务”与“现代责任”两座大山,而部分女性却重回传统又不失现代,即借助“现代”抵制了传统的“三从四德”,又利用男人的“传统义务”把男人死死束缚在传统的阴影下,让他们为自己无偿服务,这不象一种公平的交易,而更象一种欺诈和窃取。造成当前中国男女平等这种怪象,说到底还是因为当前文化东西混杂,人们思想观念认识错位造成。
“与自己爱的人恋爱,与爱自己的人结婚”是当前某些女性崇尚的法则,她们从自己的自身利益出发,希望自己的爱情与婚姻都有完美结局,虽然自己也信誓旦旦地坚称自己是“爱”自己当前的老公的,但一旦涉及到物质利益时,这些假象就会象窗户纸一样被揭破。某些来中国的老外对于一些女性将自己嫁给不爱的人非常不理解,其实是西方人也确实看不惯这种逢场作戏式的婚姻。
没有爱情的婚姻从来没有象今天这样赤裸裸地明码标价,现在我一见到“女大学生”这几个字就不舒服,这个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性自由、傍大款”之类的事情,女大学生的婚姻总是不幸地与“金钱”挂上钩,轻则有房有车有钱,重则年薪百万,但她们自己却远不是那么优秀和美丽,条件远在自己对别人开出的以下。试问:这种婚姻“爱”从何来?“情”从何生?当然从辩证法的角度出发,不可否认这个社会上也确实存在着极个别真情案例,但纵观全社会,这明码标价、“物”低所值的婚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说到底,它不仅是一种交易,更是一种窃取。
按公正的市场经济法则来说,你要求对方有房有车、年薪百万,那就自己得具备享受和拥有这些财产的素质和条件,即优秀的品德和习惯,较高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哪有一个人愿意把优厚的物质条件让给一个品德低劣,骄奢淫逸,眼高手低的人去享受和拥有呢?纵使你有天使般的美丽,你也必须要有美好的心灵,你若有较高的学历,你还得有较高的道德修养与业务能力。如果仅仅是为了贪恋美色,如果仅仅是服从社会“男强女弱”规则和法律婚姻规则,那么一个非常优秀的男人娶了一个品质低劣的“垃圾美女”,那么我们可以说他很亏,也可以说他被“窃取”了。
窃取这个字眼向来是充满了机巧的,有些人就是利用手中的“一”得到了别人的“十”或“百”,而她手的条件就是那么可怜巴巴的几条,却利用社会一些规则的漏洞窃取大量利益。中国古代唯一的女皇武则天通过婚姻窃取了大唐江山,俄国女皇叶卡特琳娜通过婚姻窃取了政权,不一而论。凡是利用社会规则漏洞窃取利益的,分为大窃与小窃两种,本文着重讲的,就是小窃,即某些女性通过婚姻手段窃取男性财物。
综观当前社会此类浮躁病,皆与人们认识不清造成,无论是女性对男性的要求,还是男性对女性的要求都欠缺理性,女性对男性有物质要求,而男性对女性又有面容和是否处女的要求,都显得尤为浅薄。实际上说某些人现实,还不如说这个人脱离现实,君不见多少要求甚高的女子如今孑然一身,多求渴求处女的男人被事实欺骗和羞辱,说到底还是观念浅薄,罔顾现实造成。奉劝此类人真正现实一点,免得误了大好青春和美好姻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