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读环球时报,有一篇文章写到西方的反华人权团体跑到
日本去部署破坏
奥运圣火的活动,其中之一就是这个
记者无国界组织,如果诸公有印象的话,对圣火乃至奥运的干扰,也是由这个组织率先挑起的事端。
那么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记者无国界也称“无国界记者”(法文:Reporterssansfrontières,缩写:RSF),其名称是仿照一家国际人道救助机构“无国界医生”而来的。它是一个致力保护记者免受迫害并推进新闻自由的国际非政府组织,由罗伯特·梅纳德(RobertMénard)于1979年在法国巴黎创立。现今(2007年)在亚、欧、美、非的15个国家设有16家办事机构。
可见这个组织的噱头是基于应为政治对新闻自由产生的封锁,而这个组织就是要这个突破这个加锁,反应真实的声音。
政府对此怎么做的?引用之前的报道
【在法律上,去年12月1日,国务院公布《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该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08年10月17日自行废止。此前的1990年1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对外国记者采访有三个方面的限制:一是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常驻记者,应当经过批准;二是被同意派遣的记者只能进入向外国记者开放的区域;三是外国记者采访中国的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单位,应当通过有关外事部门申请,并经同意。
而《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对上述三个限制的后两个方面都进行了改变:该规定第6条规定:“外国记者在华采访,只需征得被采访单位和个人的同意”。由于“被采访单位和个人”并没有限制在奥运会主要活动区域----北京,所以,外国记者采访不再有所谓“开放区域”的限制,外国记者可以在“中国境内”任何地区进行采访;也不需要经过“有关外事部门”的同意,这意味着外国记者临时来华采访,不再必须由中国国内的接待单位出具邀请函并且陪同。此外,第7条还规定:外国记者可以通过外事服务单位聘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结合前面第6条的规定,这一规定实际上还赋予了中国公民接受外国记者采访的权利和协助外国记者采访的权利。可以说,这是中国从法律是正式承认“记者无国界”的表现。
“记者无国界”是基于表达自由这一基本人权“不论国界”】
可见虽然我们的媒体有诸多问题,但对待这个组织还是善意的,有所表示的
好,下面我来开喷,首先 先喷这个罗伯特·梅纳德(RobertMénard)
我还看去年的一片报道
今年1月下旬,“记者无国界”总干事罗伯特·梅纳德一行三人对中国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访问,与中国开始了积极的对话,因此该组织决定正式改变原来反对并抵制北京举办奥运会的立场。(“记者无国界”支持北京举办奥运会,http://news.cctv.com,2007年01月24日,央视新闻。)
此公那个时候还是支持的,好,现在呢?此公正在日本和日本有意打的火热。如此反复小人,让人怎么对他有好印象?
而且还是和日本人,还是右翼?一开始觉得难以理解,但后来看看他们的总统,法国人,你们也太机会主义点了吧?
其次,作为记者,本身应该本着公正、客观、公平的态度去看待一件事情,作为一个组织也是如此,
否则这就不是记者无国界,而是偏见无国界,你们所作所为,哪里还有作为一个记者的基本职业道德?
赤裸裸的称为一个政治组织,有明显的政治偏见.那么既然你的宗旨经常摇摆,你的目的如此偏见,我
看也不要叫什么记者无国界了,叫反华无国界算了。
如果你们针的为中国人民的福祉,那么你的关注对象就别掺和进西藏。我们的确希望看到事情的另外一面,但我们不希望通过只有你所愿意看到的另外一面给你去捞经费。
我看这帮人闹的这么凶,十有八九无外乎捞点组织的活动经费罢了?否则失掉支持,就凭你罗伯特·梅纳德你养活的了谁?
顺便插一句,今天西方宣传西藏1949年就开始“黑暗的统治”,我对这帮西方历史盲是彻底无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