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网络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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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9-27 15:03:49
-----“剽窃”这个词绝对不是“嫖妾”,虽然二者在标准国语上的发音一样,妾是不用去嫖的,嫖是指拿票子去买一个女子的肉体,那个女子我们一般称之为“妓女”或“娼妇”。之所以说“嫖妾”二字是个病词,因为“妾”是古代男人第二个社会群体都认可的妻子,相当于现在人们说的“二奶”。于是“妾”和“娼妓”的区别便显露出来了。“妾”是一个男人独有的,而“妓“却是人尽可夫。
-----人文学科领域的剽窃现象是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一个事实,所以一旦出现剽窃事件,权威结构和人士便会对其相应的后果做出理性严肃的裁决。
-----可是生活中滋生了因特网这个不算新鲜事物的事物,版权问题便一直困扰着被剽窃者。虽说网络比浩瀚的宇宙还无限深远,可是要取证的话,其实是一件不太艰难的事,只要评论者本本着客观公正忘私无我的态度,孰红孰黑力见分晓。本人一直认为,网络文学剽窃事虽微小,但关乎公正。
-----窃以为,剽窃行为可分四种情况。
----- 一是剽窃思想。把自己阅过的觉得精彩的文章的思想提要记下来,用自己的手笔书写出另篇情节可能相仿但风格可能佪异的文章来。这种“剽窃”似乎还有那么一点点情有可原。但要把握好尺度,“剽”轻点可以说成是模仿,大约或许可以赢得满堂喝彩。“剽”重了,就是“默写”。默写各位在小学课堂上都做过吧?老师要求我们默写唐诗数首,范文N篇。如果说“默写”不算“剽窃”的话,那么青某人哪天找个云淡风轻的午后默写数十阕宋词出来,然后整理整理寄到某堪物发表就成了青某的“青词”了?
-----第二是全文剽窃。这类剽窃者如果不是SB就是文盲。试想,全文剽窃比不得剽窃思想,它的爆光机率是很高的,明眼人一看就恍然大悟,哦哦,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肯定看过这篇文章,但作者不是您呢。所以是为SB。如果不是SB那就是文盲,剽窃不傻,可能EQ还极高,叫他去卖烤白薯一天可以卖出几百个赚得瓢满钵满的。但就是写不出一篇汉字的文章来,可是又素爱附庸风雅,贪慕虚荣,拼了命要将自己往文学青年队伍里靠拢,这种想法在每个日日夜夜里折磨着蠢蠢欲动的灵魂。于是乎,剽!不剽白不剽!再于是乎,健健康康的一个大好青年就毁了,教人闻之叹息,观之泪下。
-----三是无意剽窃。这是灰色剽窃及其延续。先是无意转发一贴在BBS,朋友们着大声叫好,翘了肥瘦长短不一的大姆指夸赞有加。剽窃者晕晕呼呼思维直上九重宵,也就默认做是自己作品。是为无意之灰色剽窃。
-----四是恶意剽窃。这是最令天下人所不耻的行为。您剽窃一两篇,善良的人们姑且原谅您,可以看着是乳臭小儿的稚举。如果把批量剽窃一个人或者群体的作品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阴谋或目的,就足以令天下君子是可忍孰不可忍了。周星驰在把少林共夫融会贯通在足球之前都知道说“球,不是这么踢di!”。青某说,“剽,不是这么剽di!”
-----关于剽窃后果就不想说了,因为咱中国有句谚语叫“种什么瓜来结什么果”,这苦果,自个儿择一黄道吉日咽下去,味道可能有点反胃,那也是无可奈何哉的事情。
-----保护知识产权,是维系虚拟网络之真挚情谊的正义的可行性巨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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