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事件:商家忽悠消费者的恶果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7-11-12 09:00:40


11月10日上午8时后,四面八方的顾客涌入重庆市沙坪坝区家乐福店抢购低价促销食用油,造成3死31伤的严重踩踏事故,目前当地政府正在调查处理中。(人民日报11月11日)

商家运用经济手段,采取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以扩大营业额,这自然是商家的本分使然。以超低价的手段来凝聚人气,扩大购物客流量的促销手段,从大城市到县城都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重庆家乐福的踩踏伤亡事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但这种手段是很值得商界反思的。

笔者亲眼目睹过这种促销活动的几幕。我的住地是一个县城,有四、五家中型超市,但生意并不景气。几家超市经常开展相互争夺顾客的促销战,有大米8角钱一斤的,有猪肉8元一斤的,还有各种蔬菜大大低于市场价格的。在食品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当然这种低价促销对低收入者具有很强的吸引力。这种低价促都是事前散发流动广告提前一天广为告知的,很多人6点钟就早早到超市门口排队,人越聚越多,等到8点超市一开门,排队购物开始还有一点秩序,但超市提供的这种超低价销售十分有限,排在后面的人担心自己购买的机会了,于是就不顾一切地往前冲,你冲我撞,顿时秩序大乱,有大喊救命的,有高叫“饿死我也不来超市了”,“这等于在血盘里抢饭吃啊!”等等。这样的事在我所在的县城多次发生,幸好没有发生伤亡事故。

在大城市的重庆就没有这么幸运了,购买低于市场10多元一桶的食用油,作为低收入者谁人不想,而商家又以抢购的火曝场面来吸引过往人流,正沉浸在自己高操的商业策划成功喜悦之中,河北密云踩踏流血事件的教训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哪里还顾得上顾客安不安全啊!

以有限的低价商品搞促销,这是在关切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吗?可以说连施舍都算不上。实质上是为了获取商业的最大利益,把顾客当猴恧,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无情的轻蔑和忽悠,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重庆家乐福店踩踏伤亡事件就是这种把人不当人的促销活动酿成的恶果,不但应该依法赔偿,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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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促销引发踩踏事故
目前3死31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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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家乐福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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