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十年博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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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7-05-18 20:46:46
房改十年博弈(三)
亚张良(今传媒)
浏览一下胡锦涛自02年末至到07年元月带领中央集体学习超过38次的总体内容,可以更深切的理解胡锦涛何以在07新年旗帜鲜明地提出要“着眼长远、在制度建设和创新上多下功夫”,找准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与突出矛盾,以“创新制度” 根本性地破解铲除诸座大山。
38次政治局集体学习内容,以法律课程最多,经济、国防课其次。
2002年12月26日,胡锦涛带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第一课,就是重新学习《宪法》。胡锦涛以特有的中国政治标志信号方式,开始了自觉依法治国的新政步伐。
胡锦涛即席讲话亦坦诚务实:要做到充分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必须坚持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权威,切实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
2004年4月26日,胡锦涛带领中央政治局的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依法治国 依法执政 。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的各项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发展基层民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大力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同年9月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
2006年6月29日胡锦涛带领中央政治局的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即席强调“坚持科学执政、 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浏览以上,是谁都会对胡温新政提出科学依法(宪法)“创新制度”的务实诚意,顿有通透信任的理解。
因通透信任,故欣然书此《房改十年博弈》透视,先行兑现——品茗新政体现的民本诚挚。
既得利益集团与新政的政治经济博弈,已成为今天普遍存在的立体交叉现象,尤其将突出体现在胡温新政破解新三座大山的“创新制度”过程中,并注定是一场反复较量的持久战。
依法“实现利润、利益最大化”,是所有“地产商经济人”的职业利益天然立场。无论从原始还是现代的商业生意牟利角度,当是天经地义的在商牟利规律。当现行法律法规不符合“地产商经济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胃口时,地产商通常会采用两类主动途径“实现利益最大化”原理突破:
相对较为低级地牟利选择是——与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权利官员形成利益同盟,相约共谋联手公然违法或擦边违法操作。因为,中国政治国情决定了绝大部分的日常施政权利权限,都集中在县处级的官员群体手中。所以,近十年来数量惊人的县处级以上官员大批落马,就是以最终定罪查办量化的既成事实,来反证印证——各级官员中一旦成为“权利经济人”者,是如何难逃“实现利益利益最大化原理”之无情规律。
据06年06月29日新华社报道: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三年多对近300万人提起“国家公诉”。
仅据最高检检察长公布的近四年来已经查办的县处级以上(含省部级)官员,就高达15767人——平均到每一县已超过了5人以上。其中半数以上落马官员,尤其是省部级“高官经济人”,几乎都无例外地与地产商经济人瓜葛勾连、相互腐染……。
同期06年07月05日新华社转载报道: “中国1988年至2002年15年间,资金外逃额共1913.57亿美元,年均127.57亿美元。从1990年开始,资金外逃额在每年100亿美元上下波动,总体呈上升趋势”
——乖乖!15年来,平均每天贪官外逃资金竟高达3亿元人民币以上!
至此,06年新华社多次报道吴敬琏公布的一项重要结论: “之前国有银行,我们搞了许多年,资本金变成了零,甚至负数,这样一个银行让投资者怎么信赖呢?”吴敬琏先生身处国务院研究中心,据实公示的上述结论,更有立体深意……
以上的动辄以成千上万众的“官员经济人”行为,印证出什么呢?印证验证了以这类较为低级的“官商经济人”联盟方式——进行“共同实现利益最大化经济学原理”的实践,迄今在中国仍然相当普遍、仍属于权利资本联盟的原始积累阶段。
“博弈”说如今已成为被公认的浓缩简称词之一,我们就且将上述这种较为低级类的利益突破,归属为“违法违规故意的政治经济利益博弈术”;
②相对较为高级官商经济人联盟选择呢?——他们当然是充分吸取了西方跨国公司们的“立体先进经验”:法无禁止时,就聘用法律专家和律师们精确研究现行法律漏洞,进行“非触法”商业系列运作;当现行法规法律明确禁止时,为了更长远的联盟集团单边利益最大化,即刻会有组织有计划地联手联盟政府职能部门官员和足以影响官方决策的官方学者,针对政府现行的严格管制和现行法规明确的利益最大化实现之法规阻碍,不遗余力、不惜代价地予以全方位政治经济运作,志求根本性突破。最终,通过上述官商学银四位一体联盟的上下其手,左右立法设计到立法结果——废除或修改凡阻碍他们商业利益最大化的现行政策法规,弹冠相庆于最终的胜出的“合法”牟利。
在我国,这类相对较为高级类的——以影响立法直至左右立法结果的联盟政治经济行为,近年来随着逐个利益集团的综合实力集成壮大,已正式走上了中国政治经济舞台。
这一量变到了质变的突出矛盾如今已成大患的现实,促使胡锦涛在强调“科学执政”中解析了新时期共产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和正反两方面执政经验的总结。
无需回避,胡锦涛代表新政集体,于04年就已深切意识到“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迫切了。
立法质量:没有科学和谐的较高质量的立法保障,等于将原本一般化的平面单项社会保障矛盾,通过劣质立法反而会促使矛盾立体激化!
所以,07新年胡温新政必须面对的亟需深化的体制改革中——焦点就在“立法体制改革”障碍,故,即刻着手破解“立法体制滞后落后”之核心障碍,已迫在眉睫!
滞后落后的立法体制生成的劣质立法后果,我们于《房改十年博弈(二)》中对比讨论所否定的法规案例,仅是房改利益十年博弈中的时代逆反突出标志之一。
对阻碍胡温新政科学和谐民生社会建设、亟需破解的落后滞后立法体制现状,06年10月新华社转载《瞭望》周刊江涌先生撰写《中央政府机构中的部门利益问题日益突出当警惕》一文中,判断较为清晰:
“我国立法机构存在缺陷,人大在立法中的绝对主导地位尚待确立,人大代表不是职业化,相关专家比例低,不能或难以自主立法,只能委托行政职能部门代为起草。”
我国行政职能部门实行的是“一把手”负责制,容易导致行政监督与制约缺失,往往使得领导个人意志成为部门意志,而所谓“部门利益”往往也是部门领导利益。市场化使行政职能部门作为经济利益主体更加突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多元化,使领导集体易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在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缺乏明确的维护力量与衡量标准的情形下,职能部门便从“部门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来制定本部门的方针政策。
……
中央机构广泛存在借法律规章来巩固、谋取部门利益的现象。如通过“职权法定”、“行为法定”与“程序法定”使部门利益法定化。由于立法机构本身的(原始)因素,导致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多由政府(职能行政)部门起草(该行政部门今后予以执行的法规)。近20年来,在人大通过的法律中,由国务院各相关部门提交的法律提案占总量的75%~85%。”
我们暂且将这类相对较为高级的利益联盟一体和同博弈,归属为“懂法执法变法的政治经济利益博弈术”。
03年8月12日,是这类相对较为高级的博弈典型暂时胜出的纪念日;是所有关注中国地产经济风云变幻研究者几年来不得不经常念叨的一个最为典范的政治经济利益综合博弈案例。
非常及时的阶段性成功顶住了央行针对中国地产显现的巨大风险而及时出台的“121文件”,并以超快捷的历史“立法”速度促成了国务院“18号文件”的出台。是中国改革以来第一次由一个利益集团通过游说影响并且改变了中央政府正确决策的一个特殊的“里程碑”(注:限于篇幅,此节当另行撰文……)
这一象征房地产商胜利的里程碑,直接导致了2004年之后中国房价病态飞涨;导致了连续三年的中央八部委群起调控并形成今日的“空调”、逆调尴尬;导致了胡锦涛和温家宝两位政委于07年双双坦诚宣告——将以“创新制度”来更替问题旧政!
首先破解创新与胡温新政民本民生和谐施政战略格格不入的——滞后落后的现行立法体制。当是胡锦涛立意“创新制度”的科学保证!否则,十年后今天的再次全国房改博弈中,新政所承诺的“民生和谐住房保障新法”,岂能优胜过四位一体的利益联盟而顺产?
仰或,再寄望于十七大?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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