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市场化住房“供需”真伪
亚张良(今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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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居民的住房 是消费还是投资
中国居民的住房是消费还是投资?迄今仍然被大多数形而上学的中国经济学家们认定为“不算在居民消费,而算在投资”。
中国经济专家们只需要稍微客观一点点,实事求是一点点,他们无论从学术角度还是民生角度,原本就不难得出最符合中国实际国情的科学结论。
其判断验证标准,原本非常简单:任何一个国家,除了将住房的折旧期(比如五十年)作为分年度消费的客观评判条件之一外,更为重要更为关键的国情参考,则是具体所指国家的居民中能买得起房家庭比率已超过50%以上时,代表该国家全体居民的住房消费,才客观真实地具备了以投资为主的事实判断条件;同样,当所指国家买不起房的居民家庭超过60%~70%以上时,仅将该国家不足30%居民家庭的事实买房行为,强行按“国际惯例”或按“发达国家的通行的标准”进行包装,扭曲定性成了全国居民“固定资产投资”,不计入居民的消费物价指数(CPI)。这种强势地人为忽略具体所指国家事实买房居民家庭比率的多少与主次关系,忽略这一关键事实比率是量变到质变的核心客观条件的经济统计方法,属于似是而非的学术游戏类伪科学经济统计,不属于“以人为本”、以非发达国家客观“民生事实”反映为依据的科学经济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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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事实:充其量仅有不足12%的中国城镇家庭 才能买得起房
具体到中国国情,即便糊里糊涂地按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于2007年底公布的数据:“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见新华33】”也只能勉强证明中国尚有超过70%的城镇居民家庭买不起房。因此,至少在今后10年内,中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消费支出统计归类,理当破乱反正,归属于中国居民消费物价指数。
实事求是到中国国情,“现在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的结论靠谱吗?
若依法依据予以透视:即可得知30%的夸张业绩结论,极不靠谱、确属臆断。
以下所有的事实依法依据,均采自中央政府国家统计局、央行、建设部、新华社(,详见附后出处):
①截止2007年底中国城镇居民59379万人,城镇居民家庭1.999亿;在中国各商业银行有信贷记录的中国城乡居民已超过5500万人,其中城镇居民有个人信贷记录的不足2470万人。
②个人购房绝大多数民众是通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完成的。即便且将历史上所有城镇居民的个人信贷记录都100%统统视为住房贷款。在中国1.999户城镇家庭中,充其量仅有2470万城镇家庭有可能发生事实购房行为。
③截止2006年末,中国住房公积金累计为695.24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33亿元,户均发放贷款约9万元人民币;即便按全国城镇房价平均每平方米2000~3000元的理想价格计算购买,公积金住房贷款总额可购买商品房不足3亿平方米。
④截至2007年10月,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6万亿元。
⑤80年至今全国总共建了1.1亿套城镇居民住宅。总量超过91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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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计算结果:迄今最少有31~63亿平方米的中国城镇住房,处于炒房买卖或空置中
依法依据的事实结论:
一、按上述“且算”法,仅有全国2470万户/约12%的城镇家庭,有可能发生事实购房行为。所谓“全国大概有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说,确属信口雌黄的放卫星业绩夸张。
二、即便将由信贷记录的2470万城镇居民统统视为购房贷款,按建设部公布的户套均83.2平方米,也充其量有可能发生城镇居民家庭购买自住房约20亿平方米;加算截止2006年底实际发生的公积金支持购房不足3亿平方米。共计约23亿平方米。
三、近按前建设部部长公布的30年来新建城镇住房91亿平方米-23亿平方米 = 68亿平方米。迄今尚有约68亿平方米城镇住房,有留置于炒房者手中、滞留在开发商与银行联手空卖空买的空置中之嫌疑。
即且半折计算,也最少有34亿平方米的中国城镇住房,处于炒房买卖或空置中。
四、换一角度,按截至2007年10月全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6万亿元计算,再叠加个人首付的30%约1.1万亿,以共计3.7万亿元的住房贷款,仅能购买(2000~3000元/平方米的)住房约14万亿平方米。即便将不靠银行信贷、全款依靠个人家庭储蓄的城镇居民住房购买假定也发生3.7万亿购买量。充其量,也仅仅是28万亿平方米的事实购买量。以91亿平方米-28亿平方米 = 63亿平方米。迄今尚有约63亿平方米城镇住房,有留置于炒房者手中、滞留在开发商与银行联手空卖空买的空置中之嫌疑。
故——所谓供需关系或供需矛盾,原本迄今,都是专家们在牙塔中玄说的经济胡话。
以上事实结论,若任何人有任何质疑,敬请给予科学论证、指正校正。
附件——国家公布数据的来源出处一览:
①以国家统计局依法公告内容:截止2007年底中国城镇居民59379万人,城镇居民家庭1.999亿。以国家央行公布的数据:“在中国各商业银行有信贷记录的中国城乡居民已超过5500万人【●新华38:《中国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 2006年11月16日新华社记者王志报道】”。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居民比率核算,中国城镇居民有个人信贷记录的,不足2470万人。
②“公开资料表明,目前个人购房绝大多数民众是通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完成的。【●新华41:《如果金融调控不当 房地产泡沫就会逼近》 2006年新华社信息北京5月30日电(记者李文川)】”即便将历史上所有城镇居民的个人信贷100%的且算为住房贷款。1.999户城镇家庭中,也仅有2470万城镇家庭,有可能发生事实购房行为。
③按中央政府网最新的公布数据:建设部2007年公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截止2006年末,累计为695.24万户职工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64.33亿元。【●中央政府3:《建设部公布2006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情况》 2007年03月17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户均发放贷款约9万元人民币。或按全国城镇房价平均每平方米2000~3000元计算,公积金住房贷款仅支持商品房销售不足3亿平方米。
④按前建设部部长公布数据,“从1980年至今全国总共建了1.1亿套住宅。【●见新华40:新华40:《认为功大于过 专家称房地产市场化方向不能动摇 》 2007年05月01日 新华社转载人民网(熊剑锋)】”再以此户套数×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户套83.2平方米 = 超过91亿平方米住房。
⑤按中央银行副行长公布的 “截至2007年10月,全国主要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6万亿元【●人民、新华42:人民、新华42:《央行副行长 要坚决取消转按揭 加按揭贷款》2007年12月20日新华社转载《人民日报》(田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