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嫖娼坠楼死亡事件”真相调查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1-24 09:32:47


      民警私自“出警”被指敲诈,嫖客躲避“检查”坠楼身亡,家属陈尸闹事上访喊冤--------  

      2007年10月3日,湖南省衡阳县发生一起嫖客因逃避“检查”而坠楼死亡事件,警方为此展开调查,并将私自出警的民警黄建新绳之以法。但死者家属方却认为死者是被查房人员打伤后抛楼致死,并陈尸上访闹事达一个多月。外界对此也议论纷纷并以讹传讹…… 

 事件回放 

     2007年10月2日晚20时许,家住衡阳县西渡镇槐花村的毛建设(化名)与冯某、万某、刘某四人在西渡镇老街一酒家吃饭后,开面的车到西渡街上去耍。毛建设在冯某身上借了500元钱,随后到玉泉宾馆,毛建设拿出200元钱叫刘某去开房,并要冯、刘、万去找一个小妹子来耍,于是刘在玉泉宾馆开了503号房,毛建设和刘到503号房耍。冯、刘、万三人开面的车到街上发廊找小姐,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此时,刘接到老婆电话要其回家,刘提出大家一起回家,但毛建设不肯走,讲:“我老婆不在家,今晚我睡这里。”刘、冯、万三人就离开了503房,仍坐刘的面的车回家。随后毛建设用自己手机和房间电话联系发廊妹均未果。晚上21点多,毛建设又打“芙蓉发廊”老板刘英(化名)的手机联系嫖娼一事,刘介绍了自己店内的卖淫女黄某。黄在发廊前拦了一台面的车前去玉泉宾馆。此时犯罪嫌疑人何建良与犯罪嫌疑人王波开一台湘D17451面的车正在附近接客,看到黄某从“芙蓉发廊”出来,何建良估计黄某是出去卖淫,就马上同王波开车跟了过去,一直跟到玉泉宾馆。黄某下车后,何建良也赶紧下车,跟到五楼,何建良看到黄某在敲门,由于何建良与黄某隔了一段距离,何建良估计黄某进了501或503房,然后,何建良马上下楼出了宾馆打电话给自己的同学——110出(处)警大队民警黄建新,告诉他有一个小姐在玉泉宾馆卖淫,黄建新讲现在家,马上过来,何建良就让王波开车到保安去接黄建新。
 
          王波接来黄建新后,何建良上了王波的面的车,三人在车里聊了一会儿,估计小姐进去后一般不会立即和嫖客发生性关系,三人就在车上等了一会儿,黄建新提出三人直接去查房。卖淫女黄某进房后,先洗了一个澡,然后,毛建设与黄某在房内靠洗手间的床上发生了性关系。完事后,毛建设、黄某分别又洗了澡,然后坐在床上看电视。半个小时后,黄建新与何建良、王波三人来到五楼,先敲501房,看到房内有几个人正在打字牌,了解一下情况后就出来了,然后三人又去敲503房。毛建设、黄某听到敲门声后,二人非常害怕被抓,吓得赶忙穿好衣服,毛建设见此情形就要黄某躲到房内挂衣柜里。这时,外面的敲门声很急,黄某将手机和烟递给毛建设,毛建设接过手机和烟后就爬到窗台上,黄某准备去开门时回头发现毛建设已不在房内,然后黄某打开房门。
 
        黄建新、何建良、王波三人冲进房内,问黄某:“和你讲话的男的哪去了?”黄建新走到窗户边往下看了一下讲:“那个男的跳下去了吧?”然后三人在房间进行搜查发现没有男的,就离开了房间乘电梯下到一楼大厅,何建良往面的车停放的地方走,黄建新走到船山广场靠人事局家属房外墙往内看,因围墙太高,没有办法看到里面,也返回到面的车上。王波出来后直接往人事局家属房大门走,因大门被锁,无法打开也返回到面的车上,三人上车后径直离开。黄某见他们离开之后也跟了下去,23时48分黄某在玉泉宾馆侧旁用公用电话机打电话告诉刘英说:“出事了,男的从窗户上跳下去了,你叫老板黄华(化名)来宾馆接我。”过了一会儿,黄华骑摩托车将卖淫女黄某接回店内,黄华问那男的跳下去有没有什么响动,黄某讲没有。然后,刘英要黄某回衡阳,黄华讲不要急,先去看一下人怎么样了?于是,黄华又骑摩托车搭黄某往玉泉宾馆方向走,在经过聚源宾馆时发现120急救车往玉泉宾馆去,然后,黄华与黄某返回店内并安排店内所有人员坐的士回衡阳市。

    10月3日早8时,黄建新得知毛建设死亡的消息后,马上打电话联系,告诉何建良、王波:“昨晚我们查房的男子已死亡,这件事如果泄露出去,我们少则赔钱,大则坐牢,所以这件事我们不要和任何人讲。”并约何建良、王波下午到其家中商议并建立攻守同盟,10月5日,黄建新再次将何建良、王波叫到其家中商量此事。何建良于10月6日外出逃避。经多方工作,10月19日,何建良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2007年10月19日中午l时许,王波被依法传唤,经审讯,也交代了犯罪事实。
侦查过程      10月3日凌晨0时20分左右,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赵新怀回家(人事局家属房),开铁门进入院内操场时,听到躺在球场旁一棵樟树下的水泥地上的毛建设在喊:“朋友,借电话打一下。”赵新怀遂问他为什么躺在这?毛建设谎称,别人追他打,打断腿,刚从大门爬进来的。这时,人事局家属房守传达的蔡家华也过来了,听毛建设讲是爬进来的,蔡就讲:“你从铁门爬进来的,不可能,我大门晚22时就锁好了。”后赵、蔡反复追问毛是什么原因,毛一直不愿讲。赵、蔡发现地上有脱落的树枝,怀疑毛在楼上偷东西掉下来的,遂问毛是否从楼上掉下来的,毛讲是,并要赵新怀打朋友万某的手机,打通后,毛要万带钱来领他看病。赵、蔡怀疑毛是贼,遂打110报警。

    衡阳县公安局110出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玉泉宾馆后面人事局家属房有人跳楼受伤,要求出警。出警队于0时35分赶到事发现场,并联系县中医院急救车,民警简单询问了伤者,毛建设称其住在玉泉宾馆405房,其余不肯多讲。待中医院急救车到达现场,出警民警将伤者送往中医院抢救。此时,伤者的朋友刘某、万某也赶到中医院。随后出警民警对玉泉宾馆205、405、505、605房进行了解,未发现有人坠楼。伤者被送到中医院后,神智清醒,经民警询问,得知伤者叫毛建设,衡阳县西渡镇槐花村桥边组人。凌晨1时13分,刑侦大队民警接局110指挥中心指令,赶到中医院,对毛建设进行了简单询问,毛建设只讲他不想好了,其余不肯多讲。经对其朋友刘某、万某进行了解,得知毛建设当晚在玉泉宾馆503房住宿。随后,毛建设的亲属赶至中医院,并询问毛建设何事受伤,毛仍不愿讲,因毛伤势太重,遂将其送往衡阳市附一医院抢救,凌晨4时,毛建军在市附一医院死亡。

    当晚衡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出警大队民警赶到玉泉宾馆503房进行勘查,该房间房门是关好的,经服务员打开房门后,发现房间内灯和电视是开着的,房卡插在取电位置,南面铝合金窗是全开位置,整个房间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打斗迹象,床上被子打开,有睡过的痕迹,洗手间内有两块肥皂被用动,两条浴巾、一个浴帽被用动,南面窗台有灰尘被擦动的痕迹。

    10月3日上午,死者亲属到刑侦大队要求尸检,大队长曾厚俊向死者亲属解释:死者亲属可以自行请其他部门的法医解剖,如果相信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可以派法医解剖。死者亲属商量后,一致同意公安机关派法医解剖。随后,刑侦大队法医在死者毛建设亲属的见证下,在市附一医院对毛建设的尸体进行了勘验:死者头面部、左侧腹壁及四肢见多处片块状表皮擦伤,未见明显工具打击伤痕,死者体表多处皮肤擦伤,胸骨骨折,肝破裂,骨盆骨折,腹膜后及盆腔积血,左大腿上段骨折,左踝关节开放性骨折,其损伤外轻内重,符合高坠伤特点。法医认定:死者毛建设符合高坠致多处皮肤擦伤,多部位骨折,肝破裂出血而导致失血性、创伤性休克死亡。

    但是对这一结果,死者毛建设的家属却不以为然。他们依然认为,毛是被查房的人打伤后抛下来的,并在自家堂屋前设灵堂,开始陈尸上访。在灵堂前书“不破案、不下葬”、“还我冤爸爸、冤儿子”……  焦点问题      死者家属陈尸闹事,其主要焦点在于他们认为毛建设是被查房的人打伤后从503号房的窗户抛下去而致死的,在采访中,衡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莫国华说,警方认定毛是为躲避查房进而自己跳楼身亡是有很充分的证据的。

    经对玉泉宾馆10月2日当晚住宿人员、保安、服务员等人进行调查,未发现5楼有打斗现象。其中,501房胡瑞华、胡铁林、胡润楚三人反映:当晚23时30分左右,有三名男子进入501进行查房,该三人离开501房后,还在敲其它房门。经对当晚中医院抢救毛建设的医生、护士及死者亲朋好友调查:死者毛建设当时神智清醒,在场公安民警、亲属、朋友多次询问毛建设受伤原因,死者不肯讲,只说他不想好了。死者侄儿杨勇在市附一医院问毛建设:“你到底是如何受伤的?是不是在耍妹子。”毛建设讲:“是的,你莫问咯多,我好痛,你快帮我喊医生。”

    后根据法医勘验,死者毛建设全身无打击伤和抵抗伤,其伤势符合高坠伤,属于创伤性休克死亡。此案后引起省公安厅高度重视,省刑侦总队派出专家到衡阳县,通过调阅案卷、现场勘查,认定衡阳县公安局的认定结果是正确的,毛建设死前并未受他人殴打。二是根据现场勘察,503房内物品摆放整齐,无打斗迹象,南面窗口有灰尘被擦动的痕迹;三是卖淫女黄某交代毛建设跳楼时,503房门并未打开;四是根据现场调查,玉泉宾馆住宿人员、保安、服务员未发现5楼有吵闹和打斗的现象;五是根据黄建新、何建良、王波三人交代,在三人进房后,未发现毛建设在房内,其交代过程与黄某交代的一致;六是报警人、人事局门卫、出警大队民警、死者亲属朋友多次询问毛建设受伤的原因,毛都不愿意讲其受伤的真实原因,只讲他不想好了,如果别人伤害他,他一定会说出实情;七是根据死者毛建设的侄子杨勇证实,杨在附一医院问毛是不是在耍妹子,毛承认,但是不愿意讲出受伤的过程,如果是别人打的,毛建设这个时候应该会道出事实真相。  处理结果      在“10·3嫖娼跳楼死亡事件”中,衡阳县公安局110出(处)警大队原民警黄建新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黄建新,1999年3月任关市派出所所长,2002年3月调任三湖派出所所长,2003年8月因违反财务管理和违法执法问题被免去所长职务,先后到樟树派出所和110出(处)警大队当民警。他身为一个警察,这次却执法犯法,一是去玉泉宾馆查房没有向队里领导汇报,更没有向局领导请示;二是10月3日系国庆放假,黄不是值班人员,并在家休息;三是事情发生后,黄不但不向领导报告,反而隐瞒事实,攻守同盟,妄想逃避法律的制裁世界经理人博客http://blog.icxo.com
 
    10.3事情发生后,衡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根据县委县政府及政法委领导的指示,围绕三个查房人员进行了艰苦细致的摸排工作,排除一切干扰和困难,利用多种侦技手段,终于迫使犯罪嫌疑人何建良投案自首、抓获王波归案,并将犯罪嫌疑人黄建新移交检察机关。目前黄建新已被刑事拘留。

    对于死者毛建设及其家属,衡阳县有关方面积极稳妥处理善后事情。本着人道主义,要求玉泉宾馆拿出1万元,西渡镇拿出2万元,交由死者家属安葬死者,并在此基础上再解决5万元。但死者家属方依然陈尸拒不安葬,同时开始到省里和中央上访,衡阳县方面多次与死者家属座谈、沟通,并通报案情和对黄建新、何建良、王波三名犯罪嫌疑人的处理结果,家属方还是不同意下葬死者。鉴于死者家属陈尸达1个多月,对周围居民生活社会秩序造成很大影响,根据民政部门相关条例法规,11月9日凌晨,衡阳县有关方面强制性拆除灵堂,将死者安葬到樟树的安福陵园。11月9日到10日,死者家属开始聚众,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县政府和公安局闹事,根据有关法律,衡阳县对肇事的相关人员进行治安处罚和批评教育,使事件告一段落。

站内搜索:

TAG: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显示全部

:loveliness: :handshake :victory: :funk: :time: :kiss: :call: :hug: :lol :'( :Q :L ;P :$ :P :o :@ :D :( :)

日历

« 2008-10-13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 

数据统计

  • 访问量: 270382
  • 日志数: 589
  • 图片数: 36
  • 影音数: 114
  • 建立时间: 2007-10-22
  • 更新时间: 2008-10-13

RSS订阅

Open Tool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