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律师名人 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 医调律师的品牌创始人 提倡医疗纠纷调解
院方提交不真实病历,医学会会进行医学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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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4-24 05:58:42
/ 个人分类:案件动态
【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 2008年4月17日上午,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对原告章金泉、章新斌、章新雯诉被告南昌市第一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了庭前质证。医疗纠纷律师网站长宋中清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出席了这次庭前质证。
由于被告在质证开始前提出了要求进行医学会鉴定的申请,法官要求双方只能对医生的医疗行为证据进行质证。宋中清律师提交了一组7个证据来证明患者(吴秀玲,已去世)的主治医师在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并针对证据发表了强有说服力和法律依据的陈述:手术知情同意书明显可以看出医师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以前被告从没有做过这类手术,是第一例,但是医生并没有将这一事实告诉患者及家属,其行为是极不负责任的,正如死者女儿所说:我们那么信任他,他却拿我妈妈做试验品,其行为严重违反医德的;期间的住院病历及医嘱单可以证明由于医生的手术不当操作造成患者输尿管损伤,出现腹腔积液,未尽术后注意病情变化义务,延误患者治疗;更重要的是,当原告去被告方拿病历的时侯,被告方竟拖延长达两个月的时间,两个月!两个月内可以修改、伪造很多病历!这些也许只是猜测,但一份手术记录单却可以明显看得出有修改的痕迹,中间加出一句话,而且笔迹深浅不同,正常人略加注意就可以看出。
被告律师除了提出申请医学会鉴定外再无其他陈述,针对宋律师提交的证据和所做的陈述他们也没做出任何反驳。但是仅凭不真实的病历,依据法律医学会就应当中止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事实和法律都摆在眼前,但医学会究竟会怎样做呢?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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