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华裔市长:许霆案应判20年!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4-02 17:30:57


从我在法律的经验来评论这案件, 我觉得法官判罪的各项原则与考虑焦点都很正确,与美国的法律是一致的。

以我个人意见,许霆案一审重审结果判得太轻!应该判20年!如果我是法官,这样要追回所偷的钱财的案子, 我会判20年,并注明执行徒期不低于五年!那就是现在法官判的有期徒刑五年一样。另外的15年可以用清还173826元去代替徒刑期。即是如全部款项交还,(亲友或任何人都可代还) 15年徒刑期则自动除消,如交还一万元则除消一年,如还回五万元{剩下或收藏着五万元的可能性很高} 则减少徒刑五年,如此累推。这样能拿回银行剩下或交了亲友的钱财,机会较高!

法官判罪的目的也要考虑能对社会做出一个杀一儆百的教训!赚债要还,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故意去拿为己有,就是偷或骗盗;用暴力去取为己有就是抢;用武器或强力去拿取, 就是打劫。有良智有道德的人该知道的简单道理,该与法律同行!

ATM故障是意外,这不是银行引诱,为什么银行要引诱任何人?其恶意取款是个人的低素质、贪心、人穷无志、没有道德观念。第一次拿的款,可以没罪,只是不道德、贪心。此时一个好人,守法的人会通知银行。第2次,3次,而至171次取不是自己的存款,是故意利用ATM的故障, 恶意继续取不是自己的款属于盗窃!之后即辞工远走,躲逃别处一年之久,一直用不是自己的钱,证明是明知故犯!这案是故意犯的罪!

媒体播出一位女士说是银行要负“引诱”的责任,我只希望她永远不要给坏人看到她穿膝盖以上的短裙,也永远不要忘记关好家门或打开窗门睡觉!按照她的理由与素质,她可能被怀疑 “引诱” 别人犯法!

许霆案情带出来的不同反应,以至在街上有示威等声音,证明我多年来说的:有很多人(不是所有也不是大部份,如没提你姓名,就算我没说是你) 没有公共道德, 无教育又无教养是对的!

法庭判决的理论是对的,但是媒体传达出来不同的民意,应该有资格的人出来检讨一下,即使是不同意见,但有言论自由!社会才会进步,人民的常识与素质才能提高!否则,同一个世界,但怎能有同一个梦啊?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什么时候正式开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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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华裔 美国 市长 许霆 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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