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公民上诉无门,乞求社会各界帮助!
SOS,Chinese Court of darkness and the government of corruption,please help us
四川省乐至县法院一手遮天,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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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2008-06-30 13:10:39
因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过错造成我重大损失的
基 本 情 况
我是蒋兴元,男,生于1951年2月20日,汉族,四川省乐至县居民,住乐至县外西街91号,系原红润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2003年3月乐至县顺乐陶瓷有限公司经理叫我垫资修建四川省乐至县顺乐陶瓷厂,并约定我垫资建成付款。我组织了100多名农民工,将自己的个人资金用完,又和我哥贷款半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他又叫我再垫资拉煤,承诺出产品就付款,我又给陶瓷厂拉了数百吨煤。材料款、民工工资、煤款共计52万元。多次催收,厂方拒不付款。2004年4月6日我将陶瓷厂起诉到乐至县人民法院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诉讼保全,县法院同日立案。同日12时42分扣押了厂方的物品(详见物品扣押清单)。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扣押物重复扣押,当成被告的担保物。更为甚者将扣押在乐至县人民法院内的价值20余万元的别克轿车在开庭前已经给了被告,致使扣押物、担保物同时消失。判决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扣押物被法院串通被告早就转移变卖,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只是走了一下过场,我只拿到一纸判决书。
我拿到判决书后,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申请县、市、省法院确认法院违法,给我造成损失,可是法院上下一家人,都不保护我的合法权益。致使我十分伤心,苍老了许多,多种疾病缠身,我的住房也被银行查封了,数百民工的亲属找我催要工资。起初我向他们说好话一推二拖,每年底民工要钱过年,子女上学要学费,亲人患病等钱医治,民工大骂我。我只有解释和忍耐,到如今已经拖了我四年了,都无法解决,我只有东躲西藏,数十民工要上告,为了社会安定和谐,能想法的都想了,不得已反应到省人大,省人大也认为法院违法转给了法院处理。法院至今没有给我一个合理的答复,特将此材料送上,请求得到支持,救救我,救救我的家庭吧!
最近法院将我们进行诉讼保全的所有生产设备和生产线变卖,变卖的钱也不给我,还逼迫我写承诺书,内容如下:我保证:
1)申请领取债券凭证,保留对毛云贵个人的追偿权。
2)我保证不再对法院扣押轿车和保全财产因毛云贵的原因流失提出赔偿请求,以及信访和上访。
3)我保证对我受偿的金额对外保密。
承诺人:蒋兴元
2008年6月26日
在场人:曾烈(法院执行法官口述) 、蒋志刚、黄得禄(律师) 执笔人:杨中果
以上内容都不是承诺人的本意,都是由法院逼迫所形成,请问中国什么法律条文要求受偿者在得到执行款时要求写承诺不上访、不信访??
不写承诺书就不给执行款啊!!!
当今社会如此昏暗,请问哪里有一片光明??
蒋兴元 13118422966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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