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为什么不报道西南证券为了借壳上市,将华夏基金转让给中信证券的内幕故事,
原因就在于《财经》总编王波明和中信的王东明是兄弟?
致《财经》杂志:
看了贵刊发表的“广发证券借壳案迷雾依然 ”,作为一个买了延边公路10个多月的普通股民来讲,真的对贵杂志社感到很失望,甚至愤怒!最令人气愤的是贵社记者为了达到某些自以为自有自己知道的目的,竟然连起码的证券常识都没有,我不明白这样的人他有什么理由当一名财经记者,而贵社聘用这样的记者也说明了你们的水平,一下是财经记者乔晓会的拙劣之处,仅供参考。
“广发证券自2006年初筹划借壳上市。当年6月5日,S延边路(深圳交易所代码:000776)发布公告称,其与广发证券正就借壳进行接触。然而早自当年3月起,延边公路股价即已出现异动,在此公告发布前,已出现了11个涨停板。因此,延边公路在2006年6月3日被停牌;9月26日,借壳上市方案公布,10月11日复牌后又连拉三个涨停,10月20日被再次停牌至今。”
文中的“10月20日被再次停牌?”,你不会是傻吧?还是你根本就不是财经人士,是个人都知道10.20号延边停牌是股该方案定好的,10.19号是股改前最后一个交易日,全国股民早都知道10.20停牌,唯独财经记者不知道,可见贵刊的水平!
关于贵刊提出的“买者自负”,我也有不同意见,这句词不能用在广大延边公路股民身上!
众所周知,证监会号称从去年6月份开始调查延边公路股价异动,10月份又准许他复牌交易,我等股民大部分就是在这期间买入的,既然证监会调查没结果有名有公开的调查说明,我们为何不能买入?又有什么风险可言?我当时觉得唯一的风险就是中国股市经过延边公路股改的一两个月后又回到1200点,当时谁能想到有今天的大牛市?一个明确的资产重组方案,又是结合股改进行,经过管理层长期调查最后核准复牌的有着良好盈利预期的公司,我们投资他有错吗?要说延边公路投资者“买者自负”,确实不能让人信服!
再次要求贵刊记者要有基本的职业操守,至少该了解清楚再说,否则胡言乱语,除了搅局外,也令广大业内人士耻笑!
另外,财经杂志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矛头一直指向广发,其实几年你们的总编王波明和中信的王东明是兄弟,他们都是高官之第,社会权贵,影响力无所不及,中信当年不能收购广发,还是多找找自己的原因吧,虽然处心积虑让对手不能生存也是商业之道,但舆论工具不能当成商业工具,更不能不顾廉耻的到处咬人,你们还要有社会良知,难道广大被套长达一年之久的延边公路股民就不值得同情了?
《财经》,我真得很鄙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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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舒立